系统公告

2015-10-11家谱记载的历史第一牧羊人

来源:华夏谱志联盟


  乌氏倮是活跃于秦始皇时期的秦地富商。乌氏是县名(地在今甘肃省平凉市西北),倮是人名,姓氏无记载,已不可考。

 

  乌氏倮以经营牛马等畜牧业致富,在秦地西部一带开设牧场,通过饲养和繁殖牲畜,进行牲畜贸易,以换取丝绸等珍贵异物。史载他曾经以丝绸等珍奇物品赠献给戎王(部落酋长),获得十倍的酬偿。乌氏倮所畜养的牛马数量多至以山谷牧地来计算。

 

  秦始皇赏识其营商活动及对畜牧业的贡献,给予了他相当于封君的礼遇,让他与其他大臣一起列席朝议,可以说是商人在秦朝里的佼佼者。

 

  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记载的固原人为乌氏倮,他被写入正史,与辉煌的历史巨著《史记》共同流传下来。秦王嬴政在位期间(246─前210), 秦廷曾发生一件出乎常例,引人注目的事情。在谒见秦始皇的行列里,有一个既非文武官员又非贵族的普通人,他就是秦乌氏县一个被称作倮的人,他是秦人,还是土著的游牧民族,已不得而知。倮从事畜牧业,牲畜养到很多时就全部卖掉,然后用卖牲畜的钱物购求各种奇异物和丝织品,暗中献给戎王。戎王还赠他十倍于所献 物品买价的牲畜,所给牲畜多到用山谷为单位来计算数量。秦始皇诏乌氏倮位同封君,接规定时间同诸大臣入宫朝拜。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传门记载了乌氏倮是边鄙之人、畜牧业主,却受到天子的礼遇,名声显扬天下,这不都是依赖他的财富吗?乌氏倮侪身其间,实在是畜牧业至商业而受到皇帝恩宠有加的人,在历史上似乎是绝无仅有。从另一方面说明乌氏倮经营畜牧业与商业影响之大。

 

  乌氏倮既传承了戎族传统的饲养方式,又积极执行秦朝有关畜牧政策。秦始皇时期,专门设置有管理牛马的机构太仆寺,并以立法形式保障畜牧业的发展,颁布了《厩苑律》、《牛羊律》等畜牧专款条例,、才使她的畜牧生产与交易得以较快发展。乌氏倮拥有的牲畜多得无法计数,据史籍记载,说她的牲畜多到只能用“山谷”进行计数的程度,即简单的头、匹计数已无法统计准确,只能以一条山沟里所有的牲畜为一个计量单位,进行统计。

 

  秦始皇在公元前220年巡视陇西、北地郡,途经六盘山地区时,耳闻目睹了乌氏倮经商发展畜牧的事迹,当即给倮以“比封君”的 优待,也就是说,对她的礼遇等同王侯,她可以和秦国的大臣们一样,进宫朝见,参与议事,享有相当高的政治待遇和荣誉。在重农轻商的封建时代,作为一个牧主 与商人,乌氏倮能取得这样高的政治地位是非常少见的。大概是因为倮饲养的马匹也为朝廷提供了大批军马,对秦国的政治经济有极大的贡献,所以才受到秦始皇的格外恩宠。



                       

 【点击“华夏宗谱网”返回到“家谱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