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公告

2015-08-13传统家谱起名再起争议

来源:华夏谱志联盟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子女都要随父姓,并且,有家谱的,还要按照家谱的要求起名,没有的,家长也会怀着一种美好的愿望,为子女起一个寓意深刻、吉利、响亮、好听的名字。

 

  1027日,关于“姓名权”的立法解释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随着该草案的提交,再次引发了人们关于子女随谁姓、叫什么名字的广泛议论。

 

  子女原则上应随父姓或母姓

 

  前不久,一则新闻报道引起人们的关注:一对80后小两口因孩子究竟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闹得不可开交。此前,在孩子还未出生时,小两口提前约定,孩子随母姓,但是,等到孩子出生后,男方却变卦了,提出孩子还是要随父姓。本来已经说好的事情,女方自然不甘示弱,坚持要求孩子随母姓。一时间,清官难断家务事。

 

  孩子该跟谁姓?此次审议的“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至于前面提到的小两口的孩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法律并没有做出特别的说明。

 

  有专家认为,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随父姓或者母姓在我国有深厚的伦理基础,社会普遍遵循,也是我国姓氏文化的重要体现,应当得到良好的传承和发扬。

 

  同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担负着重要的功能,随父姓或者随母姓可以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可以起到维护亲子关系和代际关系的作用。

 

  有正当理由子女可选其他姓氏

 

  众所周知,一般在福利院长大的孤儿常常被赋予党姓,之所以给这些孩子起这个姓,目的是希望让那些沐浴在党的恩泽下长大的孩子,不要忘记党和国家的关爱。

 

  而在日常生活中,偶尔会有父母给孩子选择父姓、母姓之外的其他姓氏。据一位户籍民警介绍,选择其他姓氏存在很多情况,但是,有三种情况比较常见,比如:有的父母因自己的父辈参加革命改姓改名,但是,他们却想让自己的孩子回复祖姓;还有的人因受他人恩惠,希望将孩子随恩人的姓;有的为给外婆家延续香火,把孩子改成随外婆姓等情形。

 

  而在公安部门,一些民警依据婚姻法“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拒绝第三姓落户;而有的父母则根据民法通则,认为公民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导致姓名权相关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在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中规定,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

 

  起名应尊重社会公德

 

  承德县有一户人家,十几年前在贫病交加中面临困境。当省内一家企业获悉后,立即动员广大职工捐款救助,最终使得这个困难家庭顺利渡过难关。为了报答该企业的救命之恩,这户人家将企业集团的名作为自己的孩子名字,并一直使用至今。

 

  但是,还有一些人为了标新立异,将“李XX”改成“木子XX”、凌晨出生的孩子改姓“晨”、给孩子取名“王A”等等。

 

  此次的解释草案进一步明确: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应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有学者认为,名字的选取需要规范。名是人与人相区分的符号,给人们之间的交往提供了便利条件。但是,起一个非常怪异的名字,不仅难以实现姓名的真正意义和功能,而且还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

 

  因此,在给孩子起名字的时候切不可标新立异、哗众取宠,应该尊重社会公德。




                       

 【点击“华夏宗谱网”返回到“家谱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