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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5浅谈县志编纂如何利用家谱资源

来源:陕西紫阳档案史志局县志编辑部 作者:陈平军
 

    家谱是族人为寻根留本、清缘备查的家族史料。在社会发展中有彰显家族声誉,弘扬传统美德,凝聚亲族,弘扬正统观念,规范人际社会关系,巩固统治的作用,是一种能够比较真实反映历史面貌、时代精神、社会风尚的载籍。家谱文化 是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很多方面是县志所欠缺的,县志是公开性文献,家谱为私藏性资料,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为后人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参考文 献,是应该受到重视的。县志记述内容往往仅能及于朝政之实施、制度之创立、地方之建置、财计之丰歉、人物之得失以及边民之入居。家谱是家族史,可以补充县 志资料的不足,是研究编纂地方史志的重要史料。家谱是溪流,县志是江河;家谱是目,县志是纲。不知历史和根底的家族,如无根的浮萍,读了家谱,会使自己变 得充实踏实起来。家谱记载的许多优秀人物品格和事迹,对读者有很好的引导、启迪,还能让后人吸取先人或亲人的经验教训,是综合性很强的文本,里面牵涉到政 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文艺、体育等各个方面,人们生产、生活的全部内容,家谱里几乎都有记载,它集中了哲学、历史、地理、礼仪、风俗等多方 面的知识,是其他任何文本都无法达到和取代的。因而家谱是研究社会发展、进步和研究过去社会状态、生活情景最基本资料,这一点,县志是不可比的。

  家谱编修历史演变

   中国家谱编修的历史源远流长。周朝开始设史官修谱。战国时期,各诸侯国设掌管宗族世系的官员,负责王族修谱。秦汉时期,帝王、诸侯、士大夫谱牒相继出 现,家谱编修在世家大族中已相当普遍。隋朝的谱牒已达百余种。唐朝设立宗正寺,官修《氏族志》、《姓氏录》等,私家族谱开始出现。宋代,随理学兴起,宗法 倡立,作为宗族典籍的家谱,其编修已经扩散到广大平民族群。元明以来,家谱的体例逐渐向史书、志书学习,出现史志化倾向,体例繁杂,在世系之外,传志齐 全,到明代业已定型。清代家谱在世系之外,人们的着重点是在传记方面。明、清两朝是族谱编修最为兴盛的时期,朝廷设宗人府,掌管皇族谱籍。解放以后,谱学 研究基本停止,家谱的文献价值在我国一直处于尚未开发利用的状态。家谱大多深藏民间、秘不示人,学者在搜集家谱资料时十分困难。历次政治运动使家谱成为封 建残余扫地出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民间旧存族谱相当一部分遭到焚毁的厄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台湾、港、澳地区及世界 各地宗亲寻根问祖热的兴起,民间修谱再现高潮。20世纪90年代,民间流传“政府在修志,百姓忙修谱”之说,就反映了这个不容忽视的历史现象。

  回顾家谱编修史与方志编纂史相比较,不难发现它们的历史进程多么相似。目前全国上下都已经进入第二轮续修志阶段,而民间修家谱之热潮依然不减,笔者有幸参与《紫阳县志1986--2010》的续修和《中华义门陈大成宗谱·果石庄陕西紫阳磨沟文彬公支系谱》(以下简称《陈氏家谱》)编纂,深感家谱编修与县志编纂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虽然是两个领域的学术研究及应用,不能不引发史志工作者的深入思考,他们既是点与面的关系,又能互相印证。

合理利用家谱资源

   家谱中的史料非常丰富,是编纂县志很重要的资料来源之一。家谱的体例大致前有序、凡例,中有姓氏源流、先世考、像赞、恩荣录、祠堂、坟墓、族产、族规、 家礼、世系、传记、仕宦录、艺文、字辈等,后有跋、附,有的家谱还有大事记、谱引和其它一些专题记叙等。家谱所记载的信息资料与县志各专业志、篇、章密切 相关,有很多资料都可以作为县志的第一手资料,有的信息内容可以为当时的社会状态提供佐证和说明,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一部家谱就是一个时代某个地域社会发展 缩影,也能最真实的反映社会形态,故此,充分利用家谱资源为编纂县志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利用姓氏源流、先世考内容为县志人口志提供佐证资料

氏源流、先世考是家谱记述的首要内容,主要记述族姓的历史源流、得姓始祖及派系、迁徙等情况和郡望、堂号的历史典故等。其中在县志记述范围内的人口登记等 价值最大,可为人口、人物、民政(地名)、文化等专志提供资料。家谱登录该家族的全部成员的姓名、生卒年月日、婚姻状况、子女等。整理出该家族人口的生命 表,计算出这些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出生率、死亡率、性别比、有偶率、初婚年龄、生育率等人口志所必须的基本数据。家谱与官方的户口资料相比有完整、真实 的优点。修家谱的目的本来就为了显示本族的兴旺发达、源远流长,以此告慰祖宗,昭示后代,所以对本族人口绝不会故意遗漏,也不可能随便虚报。对生卒、婚配 的时间和子女数量等数字,大多是根据经常性的记录或本族、本支的申报,加上有族规、辈份等因素的约束,一般也是精确的。家谱数据比官方登记数准确,故可以 作为人口志的佐证资料。家谱记录的先人迁徙足迹,可以为人口、民族的形成、流动以及移民情况等提供专志资料。家谱一般都详细地记载了先辈在何时由何地迁到 了何地,比较完整地反映了该家族迁移的历史。尽管由一两部或者几部、几十部都不能完全反映当地居民的迁徙历史,但也可以根据家谱资料的对比再综合其他信息 得出结论。如:《陈氏家谱》所记载的陈氏家族的迁徙过程[1]与陕南地区明清时期湖广移民大开发的史实结合得出一个结论:紫阳县大部分居民都是明清时期的湖广移民,这些学术观点为学者陈良学先生著述《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提供了很好的佐证,也为紫阳县志的人口志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二、利用荣恩录、传记、仕宦录为县志提供人物志资料

恩录、传记、仕宦录是家谱必不可少的重头戏。恩荣录主要记载朝廷、政府、达官显要对显祖及其家庭成员的封赠、褒扬及与本族荣誉有关的文字,这些内容可为人 物、文化、建设等专志提供资料。家谱就是人谱,是有血亲关系的男人谱。要撰写有些人物传记,必须利用家谱资料。传记与仕宦录主要记载族人事迹、科第、任职 等情况,是人物传、表的重要资料来源,也能为其他专志提供资料。传记主人的文化活动,可为文化专志提供资料;传记主人的武功记述,可为军事专志提供资料; 能工巧匠能为相关专志提供资料;道、释人物能为宗教专志提供资料等。古代县志的职官录大多来源于此。如《陈氏家谱》记载:“陈义墀,鸿燧次子,榜名丹墀, 字觐光,号彤侯,生于1865 713日戌时。于1884年入邑文庠,1885年房备,1888年荐卷,1890年补增缺,1891年中试12名举人,1892年会试房备,1895年至1896年两次荐卷,亲老告近,改掣山西,即补知县加同知衔。历任两次寿阳,一任和顺,政绩卓著,遗有画像。1915年告假归田,侍奉双亲。于1929年正月5日辰时寿终内寝,葬于紫阳县城北坡。赞曰:态度雄伟,心胸慈祥,颖悟奇特,奋志云窗,穷达守善,忠孝名扬,哲人虽萎,家国之光”。该资料就可以作为《紫阳县志》的可靠资料,由于第一轮县志资料征集过程没有征集到,只能作为第二轮县志人物志的遗漏进行增补。

三、利用家谱的祠堂、坟墓、名胜古迹为建设、文化志提供参考

堂、坟墓、名胜古迹记载较详。祠堂的始建、重修、规模、位置等均有记载,有些谱还专设《祠堂志》,记叙相当详尽。坟墓往往配有绘图或照片,注明葬主名号、 位置、四至、风水等。其资料可供建设、文化、风俗、人物等专业志选用。族人聚居地的名胜古迹也是家谱记载的内容之一,有的记载当地的景观,有的记载山水、 亭、台、楼、阁、桥梁等,可为旅游、建筑、交通等专志提供资料。如《陈氏家谱》中记载的义门书院既可以成为建筑志的资料又可以作为教育志的参考。

四、利用家训、族规为精神文明建设章节提供资料

训、族规复杂多样,涉及规范族人日常行为、祭祀、婚姻等方面,大部分体现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标准积极的一面,如冠礼、笄礼、婚礼、丧礼、葬礼、祭礼等,是研 究民俗的重要资料,可为人口、风俗、精神文明建设等专志或章节提供资料。“族规”、“家法”、“祖训”、“家训”、“家诫”的内容不少是“仁义礼智信”、 “天地君亲师”的封建主义思想。也有对促进现代文明建设起积极作用的传统伦理道德规范,如敬长老、孝父母、尊师长、友兄弟、睦近邻、慎婚姻、崇俭朴、戒奢 侈、禁赌博等,这些都是今天大力提倡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德治国等思想内容范畴。如《陈氏家谱》所记载的“明孺人家训辑略和入太君家训”都是反映儒家思想,彰显构建和谐社会的典范。

五、利用世系、世录资料为县志的人口、文化、卫生等专业志提供素材

系、世录是家谱主体内容。世系涉及族中成员的名、字、号、辈份、排行、生卒、婚配、子女、职业、文化程度、功绩、葬地、迁徙等是族人的简要履历,信息量相 当丰富,大部分资料性不是直接可用的,必须经过研究、比较才能有所收获。可以从生卒年统计出这一族人的寿命情况;从子嗣繁衍统计出这一族人在某一时段人口 增长情况;从儿童早殇统计数据与同一时期的灾害、瘟疫、战乱等并考察,找出因果关系;从职业统计看社会分工,分析社会经济状况;从文化程度、功绩统计分析 族人教育情况等。这些内容可为人口、文化、卫生、教育、风俗、人物和经济部类等专志提供资料。

六、利用族产契据文书为县志财政、税务志提供佐证

产及契据在家谱中占一定分量,有许多珍贵史料。有的族谱中载有遗嘱、合同、合约、田租契据、祠田管理文书、房祠产出售文契、祖山育林禁约以及因田产、墓地 纠纷而引起的讼案和判决书,其内容、格式、行文都是研究历史经济难得的原始资料,还可为农业、林业、商业、税务、财政等专志提供资料。

七、利用家谱的艺文为县志艺文志提供第一手资料

艺文收集有族中文人著作,有的也收集名人撰写与本族有关的著作、文章、诗、词等。在这些文字中记载与一地相关的史料,可为文化、艺文和其它专志提供直接资料。如《陈氏家谱》所记载的陈如墉撰写的《重修紫阳县志序》就已经收录在1989年版的《紫阳县志》文献辑要里。

八、利用家谱的序、跋为县志文化志提供参考

家谱的序、跋、附含有一定的史料。有些家谱的序文随续修次数的增多而多达几十篇。其内容涉及了本姓源流、始祖迁徙、定居开基、修谱缘起、谱学理论等,也有涉及对本族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跋、附之中陈述修谱经过和相关事件,可为人口、文化、人物等专志提供资料。

   家族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谱研究当然是地方史志研究的基础。家谱的资料具体、详细、准确程度是其它来源的史料所无法比拟的。因此,要修好县志,研究当地的一些比较有影响的大家族的家谱很有必要。

  辩证处理利用关系

  家谱与县志编纂的关系十分密切,历代政府、名人、史志学者都充分重视。唐朝刘知几在编纂《史通》时就主张把谱牒编入。宋朝乐史编纂的《太平环宇记》中辟《姓氏》等门类,广辑族谱入书。郑樵在所编的《通志》中亦辟有《氏族略》,辑入的家谱达170 部。清朝章学诚认为:“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县志,一方之史也;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从史学角度阐明传、谱、志、史的性 质和相互地位关系。他还主张设立志科,提出“民间修造谱牒和传状志述……都要呈副报告于志科。”民国时期《深州风土记》主编吴汝纶在拟定的《资料采访条 例》中有这样内容:“采族姓流所自”,规定要从谱族中收集资料。甘鹏云在《方志商》中提出“族姓之源流、风俗、习惯、礼教沿革……均应逐县调查。”对家谱 资料的重视不言而喻。傅振伦在20世纪30年代所撰的《中国方志学通论》中把族谱列为方志资料文献资料类,务必要认真搜集。新中国首轮修志中,专家学者和方志工作者也对家谱资料在方志编纂中的重要性给予充分的重视。1985年, 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联合发文,明确指出:“家谱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中亟待发掘的一部分,蕴藏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学、 人物传记、宗族制度以及地方史的资料,它不仅对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价值,而且对当前某些工作也起着很大作用。”可见,历代方志研究者都十分重视家谱资料的 研究,都提倡合理利用家谱资料为编修县志服务。

   但是不是家谱 中的资料都可以直接引用呢?笔者以为,应该辩证的运用。由于家谱修于封建时代,在思想上不可避免带有种种局限,这是社会意识形态所决定的,所以要结合当时 的社会环境加以分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些资料,才能合理利用。更何况无论县志还是家谱都是人写的,主要编纂者有意无意之中会把自己比较亲近的人、物重点介绍,更有甚者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的家谱和县志会出现同一个家族或者同一个嫡系亲属的人掌管这些编修工作,有时就会出现不客观、不全面的现象,如何处理这 些素材,主要的办法就是结合同时期的常例或者其他的佐证资料进行比较鉴别,用客观务实的态度去运用,而不是一味地引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家谱资料的历 史功能,为续修县志服务。

   总之,由于家谱体例完善,能够容纳有关家族史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在追求真实的思想主导下,更能记录家族的方方面面的活动。对于学术研究来说,每一部家 谱,就是研究社会经济发展等方方面面个案的第一手资料,全国数以万计的家谱就成为丰富的学术资源。当然,面对家谱的局限性,我们必须批判地继承,吸取精 华,扬弃糟粕,去伪存真。史志工作者应充分重视家谱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为方志编纂提供更多、更可靠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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