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对丰富浩瀚的族谱文献,学界长期聚讼不止,或充分肯定其史料价值,或极端否定其真实性。我们觉得:族谱中既存在真实性的史料,也不乏附会夸饰的内容。只要我们冷静地意识到这两个方面,我们便会分别用族谱的真实内容和不真实内容,进行社会史的分析研究,从而解释若干历史现象。
族谱资料的史料价值
中国向来有重视修史的传统,国有国史,省、府、州、县乃至乡镇村落有志,家族特别是有头有脸的家族都强调必须有谱,即家谱。史志是国家立国的根本,要灭人之国,首先要让人们忘却自己的历史。所以秦始皇灭六国后,要求把六国的历史书尽行烧毁,把有势力的家族迁离原来生活的地方,以消除他们对自己历史的记忆。也有的统治者不惜篡改历史,像有些号称实录的东西其实并不都是事实。
但是长期以来,求真一直是修史者矢志追求的目标,也成为他们的职业道德。只有坚持了真的原则,人们才能对过去的情况有切实的了解,不然就可能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以讹传讹,而不知所终。
在族谱的修纂中,人们亦普遍把血缘的纯洁性作为至高无上的原则,凡改姓、入赘、过继都会影响血缘的纯洁性,因而修谱时被排斥在外。凡遵循这种传统的族谱,往往就能客观而全面地反映一个家族的发展源流、起落兴衰、聚合离散以及家族的经济活动和活动范围,家族与地方社会事务、地方权力格局的关系,家族与地方政治乃至与国家政治的关系等。有时国史及省、府、州、县志缺载的东西可以通过族谱得到补正,特别是人物事迹,族谱往往最为重视,且记载相当详细,因为这是家族树立自豪感的基本材料。我们今天将社会史的研究从政治史转移至社会文化史的过程中,民间史料与官方史志的相互补充显得尤为重要。像历史上的著名文学家施耐庵,正史里没有关于他的传记,但在施氏家谱中我们就能见到很详细的记载。在开展民间社会经济史、人口史、教育史、民族史、宗教史、华侨史、妇女史等诸多研究时,族谱都是一个重要的资料窗口。
谭其骧先生说:“谱牒之不可靠者,官阶也,爵秩也,帝王作之祖,名人作之宗也。而内地移民史所需求于谱牒者,则并不在乎此,在乎其族姓之何时自何地转徙而来……故谱牒不可靠,然唯此种材料,则为可靠也。”即移动的路线、移动的规模等方面的记载往往是真实的可供利用的资料。
族谱的生产机理值得追问
应该说不同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社会风气都会对族谱的修纂产生影响,对族谱记载的真实性形成考验。根据陈支平先生的研究,明清时期的闽北地区主要以农业生产方式为主,那里修纂的族谱尽管部头不大,但较为客观、平实。而在闽南,商品经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夸张炫耀的成分在族谱中就表现得较多,甚至血缘的纯洁性也被极大地冲破,塑祖造神、联宗合流等现象大量出现。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合姓、改姓、入赘、过继者都能堂而皇之进入族谱,关于家族始祖的追溯亦多存在附会现象,攀附名人的现象特别严重。当然,其他许多地方的族谱都存在这种攀附现象。正因为如此,族谱的真实性就遭到了人们的质疑。
或许在我们对族谱的塑祖造神、联宗合流等现象有了一个了解之后,我们就可对族谱作为史料的价值作出有区别的对待。
在福建地区的族谱中,有些大的族谱往往就是联宗合流的结果,族谱里记载的人员并不一定具有严格的同血缘性,他们之所以会凝聚在一起,往往是面临共同的生存危机之后所作的一种选择。首先,这里的社会风气中以强凌弱、以众暴寡的倾向推动人们必须凝聚成大的家族,这样才能在宗族性或地域性的械斗中处于有利地位。其次,宗族的凝聚有时是凝聚商业资本的需要,特别是在需要较大资本的海外贸易中,不仅需要较多的货币资本,而且也需要较多的人力资本,在福建沿海,已经有儿子的家庭往往还继续收养螟蛉子,以便在出海贸易中,让螟蛉子承担巨大的风险。一旦螟蛉子躲过了风险,为家族赢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时,或许螟蛉子的身份就被隐匿。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族的凝聚往往与商业特别是高风险的商业活动相伴随,所以在闽北以农业为主的区域,宗族的发展规模就不如闽南那么大,宗族的活动也不像闽南举行得那么频繁。
我们或许还可以通过族谱去分析闽南商业发展的社会组织基础。闽南的宗族也都强调“孝悌仁义、崇功报德”,强调家族内的相互帮助、相互救济,但他们更多时候是为了共同抵御外来的威胁,如倭寇、海盗或者是土匪恶霸的侵袭等。这是海洋环境下人们的一种生存谋略。作为海商,他们不仅要聚合同血缘的人们,而且要调动全村、全乡乃至整个地区的力量,有时他们还要与不支持海上发展的政府对抗,这些都迫使他们淡化宗族的血缘要求,而力图凝聚到更多的力量。
清朝建立以来,非常注重家族在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作用。顺治九年(1652年),清朝统治者借鉴明朝经验,将朱元璋的“圣谕六言”即“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无作非为”颁行八旗及各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礼部风教讲约一》)。康熙颁布“圣谕十六条”,即“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善良,诫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雍正帝将之扩充为“圣谕广训”,乾隆帝在下江南的巡游中给苏州的大家族颁赐匾额等,都体现了清朝“以孝治天下”的文化追求。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清初族谱的修撰进入了一个高潮期,庶民修撰族谱衍成风潮。在山东栖霞,家族的历史以前往往只刻在墓碑上,到了清初,则普遍修撰族谱,“家有宗派载之于谱……以崇孝德而敦族谊”。黄城《丁氏族谱·丁氏旧谱序》中说:族谱“详其源流,别其支派,使后之人,阅谱而知某与某为一支,某与某为同派,各支各派本同一源,所谓正人伦之始,复正人道之终者,在是矣”。双山张氏修谱之后,宗族和睦:“远者引而近之,疏而亲之,阖族如一家,千百人如一人。无论贤、不肖,咸知敦睦,世世守孝友之风,人人存忠厚之衷。”2001年六修双山《张氏族谱》中所载《二修谱序》说,族众互帮互助:“自谱之后,有庆相祝,有丧相吊,有患难相扶,谷者翼之,莠者抑之,无烦官府之法。富者财之,贫者力之,将助吉凶之义容有未赡乎……一教一养,俾吾诸宗日迈月征焉。官修职,士修学,民修业,永永百世,父慈而子孝,兄友而弟恭,文公之礼范常存,柳氏之家法不替。”光绪十七年续修汶阳《陈氏族谱序》中说:“谱书藏于家中,比户可给,出游可挟,晦明风雨展谱而阅之,上自始祖于高曾祖,以及旁支之伯叔子侄,亦可以晤晤焉。是谱诸书至悉也。”
族谱特别致力于聚合族众。乾隆八年纂修的《齐郡谭氏族谱》覆盖到栖霞、文登、淄川、潍县、宁海州等几个地区。光绪年间修谱,栖霞、莱阳、海阳三地区60余村70余人聚集到栖霞小李庄共议修谱事宜。迨《齐郡谭氏族谱》印成后,共有40多个村出钱存谱,20多个村捐钱赞助。古阳疃《李氏族谱》记载的族众覆盖胶东栖霞、龙口、招远、莱阳、海阳等5个县市、16个乡镇的56个村庄。从某种意义上说,能使乡村社会秩序稳定的修谱行动是对朝廷政策的响应。
族谱的文化倾向
作为宗族,一般都有自己的族规、族田、族茔、族产以及宗族的人物传记等。这些内容往往又都反映在族谱上。
为了树立自己的良好名声,在宗族的内部,往往亦注重士绅文化的建设,许多宗族都把发展教育、通过科举跻身仕途作为自己的目标。大体可以说,强调家族成员的功名是全国各地族谱的普遍现象。无论这些功名是考来的,还是捐来的,是真实的,还是杜撰的,几乎所有族谱都会为入谱的有功名者保存画像,记录他们的科名和业绩。这客观上能对族人产生激励作用。宗族还经常举行祭祀祖先的活动以及迎神赛会等文化娱乐活动,把族规中的规定落实到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去,而这些族规大多模仿中原传统大家族沿袭儒家说教而制定的族规、家训,具有较强的文化规劝的意味。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甚至可以把它看成是对中原文化的一种依归。从客家、畲族的相继修撰族谱,更容易清晰地看到这一点。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种“礼失而求诸野”的说法,如今地处边陲的福建确实保持了许多中原文化的传统因子,起源于宋的朱子学就产生于福建的土地上,而且对福建的广大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福建文化几乎是全面地吸收了中原文化,进而不断地推进着自己的文化发展进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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