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英元帅网上纪念馆
本馆馆号:J20000103
本馆由[华夏宗谱网]于2015-06-15创建
2016

逝者信息

姓 名:叶剑英
生 辰:1897年 04月28日
忌 辰:1986年 10月22日
墓园地址:隐私信息未开放
纪念馆号:J20000103
建 馆 者:华夏宗谱网
建园时间:20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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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事迹

人物简介
时间 2015-06-15 浏览 1870 次 来源:华夏宗谱网

1897428生,原名叶宜伟,字沧白。广东省梅县人。

1917年入云南讲武堂。曾参与筹建黄埔军校,任教授部副主任。1926年任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二师师长,后任四军参谋长。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12月率领所部教导团参加广州起义,任军事指挥部副总指挥。

1928年赴莫斯科学习。1930年回国。1931年到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兼总参谋长,中央军委总参谋长兼红一方面军参谋长,西北军委会参谋长兼红一方面军参谋长,工农红军学校校长,瑞金卫戍区司令,闽赣及福建军区司令员。参加了长征,任一纵队司令员、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到陕北后参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抗日战争时期,曾任八路军参谋长,并协同周恩来在国民党统治区做统战工作。

19412月任中央军委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北军政大学校长,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北平市市长。1946年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首席代表。194812月—19498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副书记。

建国后,历任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广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华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中南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中共中央中南局代书记。194910月当选为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理事、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194912月—19531月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19504月任广东省政府主席。19509月—19547月任广东省政府财经委员会主任(兼)。19531月任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19546月任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549月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54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19583月任军事科学院第一任院长兼政委。19594月、19651月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651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751月任国防部部长。19783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83年辞)。19829月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836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还曾任中国钓鱼协会名誉主席,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十一届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是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 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

19859月经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同意不再担任中央委员,同年辞去党、国家和军队领导职务。

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并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2年获哥伦比亚众议院授予的特级大十字民主勋章。

19861022在北京逝世,终年8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