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怪”出名
1. 扬州八怪(金农、汪士慎、黄慎、李鱓、郑燮、李方膺、高翔、罗聘)
2. 怪在何处(画得怪、文章怪、性情怪、行为怪)
板桥的“怪”,颇有点济公活佛的味道,“怪”中总含几分真诚,几分幽默,几分酸辣。每当他看到贪官奸民被游街示众时,便画一幅梅兰竹石,挂在犯人身上作为围屏,以此吸引观众,借以警世醒民。
颇有骂名
他无官一身轻,再回到扬州卖字画,身价已与前大不相同,求之者多,收入颇有可观。但他最厌恶那些附儒风雅的暴发户,就像扬州一些脑满肠肥的盐商之类,纵出高价,他也不加理会。高兴时马上动笔,不高兴时,不允还要骂人。他这种怪脾气,自难为世俗所理解。有一次为朋友作画时,他特地题字以作坦率的自供:
“终日作字作画,不得休息,便要骂人。三日不动笔,又想一幅纸来,以舒其沉闷之气,此亦吾曹之贱相也。索我画,偏不画,不索我画,偏要画,极是不可解处。然解人于此,但笑而听之。”
个人润例
写字画画,斤斤计较于酬金,自是俗不可耐。但板桥毫不隐讳,而且明定出一则可笑的怪润例:大幅六两、中幅四两、书条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
“大幅六两,中幅四两,书条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盖公之所陕,未必弟之所好也。若送现银,则中心喜税,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恐赖帐。年老神疲,不能陪诸君子作无益语言也。
“画竹多于买竹钱,纸高六尺价三千;任渠话旧论交接,只当春风过耳边。” 明明是俗不可耐的事,但出诸板桥,转觉其俗得分外可爱,正因他是出于率真。
好吃狗肉
等第狗肉(一黑、二黄、三花、四白),誉之“人间珍肴”。
板桥定润格,规定凡求其书画者,应先付定金,并作润例,颇为风趣。当时,许多豪门巨绅,厅堂点缀,常以得到板桥书画为荣。但板桥不慕名利,不畏权势,生平最不喜为那些官宦劣绅们作书画,这在他老人家的润格里是不便声明的。有一次,一帮豪绅为得其书画,运用计谋,设下陷阱。他们了解到板桥爱吃狗肉,就在他偕友外出交游的必经之路上,借村民的茅舍,烹煮了一锅香喷喷的狗肉,待板桥经过时;主人“笑脸相迎,并以狗肉好酒相待。”板桥不疑,开怀畅饮,连赞酒美肴不止。饭罢,主人端出文房四宝,言请大人留联以作纪念。板桥深觉今有口福,便立刻应诺,随即起身提笔,并询问主人大名,署款以酬雅意。书毕,尽兴而归。后来,在一次宴席上,他偶然发现自己的书画作品挂在那里,方知自己受骗,十分后悔,自己嘴馋不已。
开仓济民
原文:
郑燮,号板桥,清乾隆元年进士,以画竹,兰为长。曾任范县令,爱民如子。
郑板桥
室无贿赂,案无留牍。公之余辄与文士畅饮咏诗,至有忘其为长吏者。迁潍县,值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济,或阻之,燮曰:“此何时,若辗转申报,民岂得活乎?上有谴,我任之。”即发谷与民,活万余人。去任之日,父老沿途送之。
译文:
郑燮,号板桥,清朝乾隆元年科举得中进士。擅长画竹和兰花。曾经在范县作县令,爱护百姓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其实可以直接说爱民如子)。为官清廉,不受贿赂,兢兢业业,案件处理的很快,没有积压。郑公空闲的时间经常和文人们喝酒颂诗,以至于文人们经常忘记他是一县的长官。(郑燮)后来被调任到潍县作官,恰逢荒年,百姓饥饿的吃人。郑燮打开官仓发放粮食来赈济灾民,有人阻止(他)。郑燮说:“这都什么时候了,要是向上申报,辗转往复,百姓怎能活命?上级降罪,我来承担。”于是打开官仓赈济灾民,上万人得以活命。任命到期的时候,潍县的百姓沿路相送,百姓对其的爱戴可见如此。
板桥姻缘
郑板桥文采盖世,可惜早期穷途潦倒,一日走到一家人门前,惊觉门前的对联是自己的诗作,郑生向户主饶夫人问个究竟,饶夫人说自己女儿极爱郑板桥的作品,郑生忙道自己正是郑板桥,饶夫人马上把女儿五娘叫出来,并且把她许配给郑板桥,郑板桥后来高中进士,大小登科一道儿至,夫妇二人也恩爱一生。
余桃口齿
郑板桥在《板桥自叙》曾写道:“酷嗜山水。又好色,尤多余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然自知老且丑,此辈利吾金币来耳。有一言干与外政,即叱去之,未尝为所迷惑。”余桃口齿,椒风弄儿,都是好男风的典故。大意说是自己尤其喜好男色,但是因为老丑,常常是因为金钱而接近他。只是他却不许男妓干扰他外政,否则就驱逐出去。并没有因男色而耽误县治。
曾主张改刑律中的笞臀为笞背。身为县令,一次不得不对一犯赌美男施以杖责,竟至于差点当堂落泪。
在《明清文人那些事儿》中,作者指出郑板桥如此清贫皆因他是个同性恋,“他在外面养了多个男宠,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郑板桥一生做官的俸禄与卖画所得的钱,几乎全花在此事上……”所以他是一位崇高的人。
巧骂豪绅
有一次,一个豪绅求郑燮题写一个门匾。那个豪绅平日里巴结官府,
干尽了很多坏事。郑燮决定要捉弄他一下,便写了”雅闻起敬“四个字。油漆门匾时,郑燮叮嘱漆匠对”雅、起、敬“三个字只漆左半边,对”闻“字只漆”门‘字。过了一段时间,豪绅楼前门匾上的字没上漆的部分模糊不清了,而上漆的部位越发清晰。远远一看,原来的“雅闻起敬”竟成了“牙门走苟”(“衙门走狗”的谐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