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经
中国古代的建筑技术,正史很少记载,多是历代匠师以口授和钞本形式薪火相传。由匠师自己编著的专书甚少。宋初木工喻皓曾作《木经》,但早已失传,只有少量片断保存在沈括的《梦溪笔谈》里。惟独明代的《鲁班经》是流传至今的一部民间木工工行业的专用书,现有几种版本,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这部书的的前身,是宁波天一阁所藏的明中叶(约当成化、弘治间,1465年~1505年》的《鲁班营造法式》,现已残缺不全。它的特点是在内容上只限于建筑,如一般房舍、楼阁、钟楼、宝塔、畜厩等,不包括家具、农具等。编排顺序比较合乎逻辑,先论述定水平垂直的工具,一般房合的地盘样及剖面梁架,然后是特种类型建筑和建筑细部,如驼峰、垂鱼等。另外,插图较多,与文字部分互为补充,且保存了许多宋元时期手法。天一阁本之后一百多年的万历本,更名《鲁班经匠家镜》。内容和编排有较大的改动,但缺前面二十一页篇幅。稍晚,根据万历本翻刻的的明末(崇祯)本,首尾完整,可以看到本书全貌。之后的翻刻本,都是从万历本或崇祯本衍出。《鲁班经》的主要流布范围,大致在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一带。现存的《鲁班营造正式》和各种《鲁班 经》的版本,多为这一地区刊印。这一地区的明清民间本构建筑以及木 装修、家具,保存了许多与《鲁班经》的记载吻合或相近的实物,证明 它流传范围之广,以及在工程实践中的规范作用。另外明清时一些文人著书,书名冠以“鲁班”两个字。例如《鲁般营造正式》,现存宁波天一阁,为唯一残本,书名中为“鲁般”,还有《匠家镜鲁班经》、《新刻京板工师镂刻正式鲁班经匠家镜》、《鲁班经》等。后三书名是一本书,现存最早的版本为明末万历版《鲁班经匠家镜》,在北京故宫博物院。明代版本还有其后的崇祯版,原来保存在北京图书馆和南京图书馆,不过南京图书馆的藏本最迟在2002年已经丢失。其它均为清代和民国的传本了。
鲁班奖
鲁班奖的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建筑工程鲁班奖是1987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中国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该奖是行业性荣誉奖,属于民间性质。当时每年数额20个, 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评审程序,并有严格的评审纪律。鲁班奖工程由中国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评审委员必须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技术、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1996年7月,根据建设部的决定,将1981年政府设立并组织实施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每年45个。2000年5月15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了新的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评选办法,每年评选出鲁班奖工程80个。
设立和颁发
鲁班奖是于1987年由原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的一项优质工程奖。1993年随联合会的撤销转入中国建筑业协会。1996年根据建设部关于 "两奖合一"的决定,将 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 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工程。该奖是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由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
奖励
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鲁班金像、奖牌和获奖证书,向荣获鲁班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并对获奖企业通报表彰。主要承建单位可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荣誉标志。有关地区、部门和获奖企业可根据该地区、本部门和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中国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编辑出版《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获奖工程专辑》,将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载入中国建筑业发展史册。
鲁班尺等。为后世的建筑学提供了最基础的工具。除此之外,相传石磨、云梯等工具也是鲁班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