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公告

2015-10-06浅谈修家谱与男女平等能否双全

来源:华夏谱志联盟

  家谱只记载宗亲和他们的配偶,原则上不记载女性宗亲的后代——除非他们随母姓。这是修谱的传统,也是以姓氏为标准修谱的必然结果。即使说这里面有男女不平等,导致不平等的原因也是子女随父姓的习惯,而非修家谱本身。

 

  子女随父姓并不是男人压迫女人的产物,而是人类利益、种族利益、家族利益、家庭利益约束个人的产物,是全人类普遍的现象。人类是所有生物物种中从出生到成年的过程最为漫长的。长达十多年甚至二十年的抚养期,使得人类如果像动物一样靠母亲单独抚养,将面临灭种的危险。为了保护和抚养孩子们,就必须将父亲约束在家里,与母亲共同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将父亲约束在家里的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女人在婚后对丈夫的忠贞和子女随父姓,让丈夫感到自己对孩子有他人无法替代的责任。而母亲,由于上天赋予其怀孕和哺育的功能,由于孩子从自己身体上分离的显而易见的事实,她们的孩子的关爱是非常自然的、无条件的。

 

  同样是为了种族、家族和家庭的利益和人类的未来,人类都特别强调母亲在家庭中的地位。西谚云,“妈在哪里,家在哪里。”我国民间俗话也说,“宁死做官的爹,莫死讨饭的娘。”这当然不是说希望父亲早死,而是说母亲在养育孩子上特殊的、父亲无法替代的作用,从小没妈的孩子比从小没爸的孩子更不幸。中国历史宣扬的文治武功几乎都是男人的,但涉及到家庭教养则无任何男人的地位可超过“孟母”、“岳母”(岳飞的母亲)。连《水浒》中李鬼求李逵饶命,都说“上有八旬老母”,而且果然有效,说明连李逵这样的杀人魔王心中母亲也是神圣的。

 

  女儿的孩子不入娘家的家谱,但是入了婆家的家谱。丈夫同样作为女婿要进入另一家族的家谱。事实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入两个家族的家谱。只是女儿或女婿在家谱中的记载从略,作为母亲或父亲在家谱中的记载从详而已,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平等。

 

  因为人不能没有父亲,也不能没有母亲;所以人不能没有儿子,也不能没有女儿——他们是下一代的父亲和母亲。如果一个家族不养或少养女儿导致别的家族将来缺少母亲,别的家族同样的行为会反过来导致该家族将来缺少母亲。如果一个家族歧视女儿降低另一个家族未来母亲的道德和文化水平,那么其他家族同样的态度也会使该家族本身受到同样的损害。修谱不应当强化男女不平等,相反应该促进男女平等。只是由于最佳生育年龄的不可更改,女孩可能不适合直接读硕士、博士,有这个能力的可以生育两三个孩子后再读,婆家和娘家都应尽力支持。由于女孩懂事较早可以提前一两年上学,加上女人人均寿命较长可以推迟退休五年,事业心强的女人也可以把生养孩子耽误的这六七年时间找回来,生3个孩子不会导致男女不平等。

 

  追求儿女双全是人类情感的自然需求,对家族、种族和人类的延续居功甚伟。但是如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适当多生仍无法实现儿女双全,可以通过收养同宗同辈的孩子来替代,还可以通过让女儿的孩子跟外公姓杨的办法来延续香火。如果仍不能解决问题,个别家庭还可以让一个孩子顶两边的门户。无论如何,不能搞性别选择堕胎。要敬祖,更要敬天。




                       

 【点击“华夏宗谱网”返回到“家谱常识”】